宸譽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之「宸譽人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向您告知宸譽人力對於您填寫之「面試人員履歷表」中有關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各款事項如下,請您務必詳閱:
一、蒐集特定目的
作為招募或人事管理相關業務之用。
二、蒐集個資類別
依照面試人員履歷表所載應徵者之個人資料欄位,蒐集應徵者之中英文姓名、國籍、身份別、出生地、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性別、血型、婚姻狀況、身高、體重、戶籍地址與電話、通訊地址與電話、手機、兵役資料、學歷資料、工作經歷、專業訓練、語文能力、其他資料(包括推薦人、緊急連絡人、家庭成員等第三人個人資料)、求職意向調查內容(包括是否為原住民身分、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以及您若獲得錄取,另行於報到時所補充提供之相關個人資料。
三、利用對象
您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宸譽人力基於「招募」之特定目的而蒐集、處理、利用與國際傳輸。宸譽人力會善盡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責。
四、利用期間、地區
您所填寫之「面試人員履歷表」僅供宸譽人力為您做職缺推薦媒合之用,宸譽人力在前揭特定目的終止後二年及法令規定之期間內,以有利於達成前揭特定目的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處理、郵寄、電話、傳真),於中華民國境內及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加以處理及利用或於本公司可提供之領域服務範圍內使用。
五、資料完整與確實揭露
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應完整與確實揭露,若拒絕提供或填寫不完整有所隱匿或提供不實資料,可能會造成宸譽人力無法評估您是否符合招募條件而影響就業機會,或提供屬於錯誤不實或具誤導性之資料,經宸譽人力查證屬實,宸譽人力有權停止您的應徵資格、錄取資格等相關權利。
六、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當事人權利
除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或當事人書面另有約定外,若您對於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擬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時,請您於上班時間內洽詢招募單位辦理(04-37079690或用官方Line進行通知 @staychr)。